根据《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港航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办法》(青自贸管发〔2025〕12号),经审核,拟对中国船舶燃料青岛有限公司给予扶持资金奖励174.83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j9官网的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6年9月1日17:30之前送达青岛自贸片区管委301办公室。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逾期及匿名提出异议的,我部门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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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自贸片区管委航运物流部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