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三乐工贸有限公司等692户公司(另附附件)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上述公司已被本机关强制注销登记,现将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决定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公司自被强制注销登记之日起终止,其名称的管理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原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
对上述强制注销决定,相关单位、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上述公司存在《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存在的情形的,可在2029年8月6日前申请恢复公司登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公告期内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提出。
联系人:刘长安、郑慧 联系电话:0532-86768787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管)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