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青自然资规(自贸)[不动产登公]〔2026〕f001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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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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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鲁(2019)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证明第0053661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开发区太行山一支路6号内2栋1单元1404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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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鲁(2019)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证明第0076015号 |
于建萍 |
开发区太行山一支路6号内2栋1单元1404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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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鲁(2018)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 第0143794号 |
刘亮吉 |
开发区太行山一支路6号内2栋1单元1404户 |
公告单位: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