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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青岛市工程技术副高级和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青岛自贸片区           日期:2026-07-03

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青岛市工程技术副高级和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转发,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青岛自贸片区内符合《通知》申报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

2.职称评审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进行申报,社保缴费单位原则上要与申报单位一致。

二、有关要求

1.网上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17:00,相关单位应将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一次性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含退回修改补充的材料)均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后请随时关注审核进度,以免出现审核退回未按时修改上报的情况。

2.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单位路径申请-新增路径”与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未按要求申请的不予审核,已建立单位路径的无需重新申报,未按要求申请的不予审核。路径生效后,将申报信息进行“数据上报”。

3.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或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j9官网--“职称评定”栏目——“职称政策”查询。

4.申报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的申报系列选择“工程技术”(无任何后缀)。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在“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栏目除上传职称证书外,还须上传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书。

6.“上传其他附件”处需上传所在单位出具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对照表》,模板详见《通知》(附件6)。其他填报要求参照《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要求》(附件3)

7.个人申报系统“当前状态”栏目显示青岛市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可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打印)。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送交《评审表》。

    纸质评审表具体报送地点将通过“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公告公示”发布。联系电话:0532-86761159。

8.本次评审实行网上集中缴费,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通过“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平台”-“职称缴费”栏进行缴费,过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收费按照省有关政策执行,每人次360元。集中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9.青岛自由贸易创新研究中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服务机构等开展职称申报及服务工作,任何有关职称保过”“代办职称等广告均为虚假宣传。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及《关于做好2026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

《关于做好2026年度青岛市工程技术副高级和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度青岛市工程技术副高级和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rar


                                              青岛自由贸易创新研究中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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